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1、自然人、法人提出捐赠意愿;
2、约定受益人的捐赠提供定向捐赠意向书;
3、物资捐赠要符合卫生检验、检疫标准,并保证物资质量标准;
4、需要签订捐赠协议的按捐赠者意愿签订捐赠协议书;
5、登记、备案;
6、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捐赠发票。
7、按捐赠者意愿分配使用捐赠财产。
捐赠服务注意事项:
1、实物捐赠需要开具发票的,需提供能够证实物资公允价值的证明性文件。
2、不能指定有利害关系人作为捐赠财产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