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会日常救助工作由救助部组织实施。
2、日常救助条件、范围及内容
凡是我市城区、乡(镇)居民因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者,可申请日常救助。
3、日常救助类别
医疗救助、困难救助、扶贫助学
4、日常救助申请程序
(1)申请人到慈善总会网站下载救助审批表,或直接到慈善总会领取救助审批表。
(2)申请人提供求助申请,填报救助审批表。
(3)申请人须提供享受贫困待遇的低保证、特困证及复印件,或乡、(镇)街道出具的特困证明,提供与申请求助内容相关的证实材料。
(4)救助部对申请人信息及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核合格后,报救助金审批小组审批。
(5)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审批,财务部将救助金发放到求助者手中,并履行发放手续,报财务进帐,办公室备案。
注意事项:1、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原则上一年救助一次,不重复救助。
2、已通过其他渠道得到救助,基本能解决其暂时困难的,不再实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