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行政机关
(一)船营区民政局
(二)昌邑区民政局
(三)龙潭区民政局
(四)丰满区民政局
(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
(六)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二、委托许可事项
市辖区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不包括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境内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许可)。
三、委托许可时限
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另有通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