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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阶段
发布时间:2019-07-19 10:31

  (1931年-1949年)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战争时间,日军飞机对我许多城市和前后方军民进行了长期残酷的轰炸。针对日军的空袭,国民政府着手组织防空袭斗争。1932年9月,为应对日军对南京的空袭威胁,国民政府责成军事部门制定了《南京临时防空计划》,这也是中国最早的防空袭计划。1933年国民政府确定了防空建设方案,公布了《各省、市、县防护团组织规程》,组织设立防空机构,开展防空培训。1943年11月2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举行了第一次声势浩大的防空演习,并将这一日定为中华民国的“防空节”。1937年7月,中国进入全面抗战阶段,日军先后对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进行了大肆轰炸,此间国民政府颁布了《防空法》。1940年2月,国民政府又公布了《防空法实施细则》,这些法规对指导当时的防空工作具有一定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自1927年8月1日诞生起,即在作战活动中组织了疏散隐蔽和使用轻武器对空射击的防空行动。1933年5月,红军总司令部成立防空科。8月19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瑞金发出十大博彩公司防空防毒的训令,针对敌人在第五次“围剿”中可能派飞机轰炸和施放毒气的情况,要求各地各部组织防空防毒委员会,进行防空防毒宣传,构筑防空掩蔽部,设立对空观察哨,规定警报信号,组织对空射击,加强救火救护、肃反和防空演习,并介绍简易的防空防毒方法。1933年10月27日,鉴于国民党军 飞机轰炸中央苏区的情况,中革军委命令公布了防空组织法,要求各战略点和军队师以上司令部组成防空排担负防空任务。同时组织训练防空队,配发自制的简便高射瞄准具(架)并教授使用方法等。在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都采取了防空措施,以减少日军轰炸造成的损失。解放战争后期,东北各大城市和天津、上海等沿海城市先后解放。1949年1月,北京和平解放,3月25日,中共中央领导机关迁至北京。国民党军队不甘心失败,派飞机对北京等解放城市进行空袭,给刚刚得到解放的城市居民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了粉碎国民党军的空袭,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4月15日,中共中央在香山成立了防空委员会。其它各解放区和城市及沿海的一些部队,也相继成立了防空指挥机构和消防队、救护队、纠察队等民众防空组织,规定防空警报信号、交通和灯火管制办法,用各种形式进行防空宣传,发动群众做好防空准备,组建防空情报组织,对减轻遭敌空袭的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组织全国人民防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