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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队伍以社会力量为主,不断向高素质、专业化方向发展
发布时间:2019-07-19 10:31

  开展民防的国家都建立了民防队伍,把参加民防工作作为公民的义务,并以法律保障实施。民防队伍的构成普遍以社会力量为主,并呈现出不断吸收高素质人才、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例如:法国现有民防专职人员约1万人。从事消防的专职人员约3.6万人,还有一支由20万人组成的志愿消防队和一支由8万人组成的民事安全部队,战时可扩编到30万人,配备有各种飞机和直升机100余架。瑞士《民防法》规定:“凡不服兵役或退役的20-60岁的男性公民均有义务服民防役。”美国建立有城市搜寻与救援专业队伍,现有19个州组建了28个城市搜救特遣队,企业根据职工人数的多少,成立民防大队、中队或分队,民间有民防协会;军队参与民防活动主要以各州国民警卫队和后备役人员为主。瑞典每个行政区拥有大约400人的民防救护队伍,全国约有15万人。芬兰《民防法》规定:“每个16-65岁的公民,都有义务执行适合他们体力和健康状况的民防任务。”俄罗斯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现役民防部队的国家之一。设有专职的民防部队参谋部,编有民防机械化旅、团、营和独立工兵技术营等。此外,在工厂、企业、机关也建有民防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