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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工程注重依法施建,长期坚持
发布时间:2019-07-19 10:31

  美国民防机构分析认为,在空袭情况下没有民防准备,美国只有3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备有防核沉降物掩蔽部,有5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如加上人口疏散(转移),疏散地区也修有充分的掩蔽设施,则有8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如果再加上美国城市都备有防冲击波和防辐射掩蔽部,则有90%的人可以生存下来;有效的民防系统和战略防御计划相结合,会使美国生存下来的人达到98%。1980年增补的《民防法》规定“城市住宅必须建设地下掩蔽所”,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将构筑1.6亿个防冲击波掩蔽位置,8000万个防核沉降物掩蔽位置。还大力建设地铁、地下城、地下学校、地下车库、地下影剧院、地下仓库等地下设施。目前,城市住宅的75%建有地下室,建成的掩蔽部可容纳2.38亿人。全国11个城市的地铁约有1000公里,仅纽约市就长达255公里,可掩蔽450万人。美国的民防工程已能掩蔽全国人口的80%左右。 

  俄罗斯已构筑1500个坚固掩蔽部,可容纳17.5万人,在城郊构筑了15000个防冲击波掩蔽部,可容纳2000多万人。莫斯科地铁战时可掩蔽350万人,全国的民防工程可掩蔽全国人口的70%以上。 

  英国《民防法》规定:“新建楼房均应设计地下室。”从1980年开始执行家庭掩蔽部计划,“标准至少1平方米/人,净空高度不低于2米。” 

  法国《民防法》规定:“5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都要修建防空地下室。” 

  瑞士《民防法》规定:“每所新建住宅都要修建地下防空设施,供家庭使用,政府和州负担三分之二费用,私人支付三分之一。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防空设施由政府出资雇专业建筑队修建。凡人口超过4000人的乡、镇都由政府投资建造公共防空掩体。”到1990年1月,实现了全国每人有1平方米符合标准的掩蔽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