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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的发展相较于国外起步较晚,且面临原料依赖进口、产品同质化严重、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的局面,目前大多以“肠内营养制剂”的身份纳入药品管理,经药品注册后上市。2010至2013年,我国陆续颁发了GB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3-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及GB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推动我国特医食品的发展,明确了特医食品的定义、分类、营养要求、技术要求、标签标识要求和生产加工规范。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通过,我国特医食品改变了以往按药品注册的管理模式,在法律层面被正式赋予了“食品”身份。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正值特医食品成为食品产业的新领域之际,本文以图文结合的形式向诸位读者介绍特医食品的基本信息,帮助大家了解特医食品。
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 FSMP),简称特医食品 。根据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特医食品不能作为药品使用,不能代替药物进行治疗,需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选择食用。
据悉,全球首例特医食品诞生1957年,经美国FDA批准作为上市,用于苯丙酮尿症的膳食治疗。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特医食品的概念才被引入我国,此时国外已在临床上普遍使用该类产品。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将特医食品从药品划出,并将其归为食品,对其监管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底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首次提出在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指定区域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引导特医食品企业规范标识,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辨识度。
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
图1 我国特医食品的发展历史,特医食品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起步期、破冰期、发展期三个阶段(详见图1)
虽然特医食品属于食品,但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在各方面都有着显著区别(详见表1)
特医食品的分类(详见图2)特医食品按照人群划分主要分为:
①适用于0月龄-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儿特医食品),主要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
②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医食品(非婴儿特医食品),根据需要可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以及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三个大类。
特医食品的产业链原辅料供应企业、生产企业和销售流通企业等共同组成了特医食品的产业链。一款特医食品的产生需经过研发、试制、临床试验、注册审批、批量生产等步骤后,才会流通到市场中售卖,交到消费者的手中,并受到相应机构的监管(详见图3)。
图3 特医食品产业链
特医食品产业链的上游市场参与者包括:特医食品生产所需的配方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供应商等。产业链中游环节主体为特医食品生产企业,业务范围涉及特医食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类型涵盖乳制品企业、药品企业、保健食品企业等。产业链下游涉及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药店等)、食品销售经营者(母婴用品店等)以及线上渠道(特定全营养类型除外)等,最终流通至终端消费者。
结语
国务院办公厅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中明确指出,“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进一步研究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逐步完善治疗膳食的配方。加强医护人员相关知识培训”,为特医食品的应用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本方针和指导方向。
我国人民群众对于个人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对于营养与疾病认知的不断深入,促使特医食品的普及和应用迎来崭新的发展机遇。为可靠保障特殊疾病状态人群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医食品的严格化、规范化、保障化也成为我国食品监管体系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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