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序号 |
违法(章)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标准 |
违法(章)情节 |
对应处罚标准 |
备注 |
1 |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绿线内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线内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第六条 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绿线内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线内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确需改变绿线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
第二十一条(一)违反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用地性质或破坏绿线内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等,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
经责令按期退还,并恢复原状的; |
处以1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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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责令按期退还,部分恢复原状的; |
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2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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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拒不改正的; |
责令退还并恢复原状,并处以30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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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损坏绿地、树木和园林绿化设施的, |
第十四条 第四款 建设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妥善保护措施,不得损坏现场及周围的绿地、树木和园林绿化设施 |
第二十一条 (六):违反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损坏绿地、树木和园林绿化设施的,责令其缴纳补偿费和设施损失费,并可处以补偿费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补偿费和设施损失费5倍的罚款。 |
损坏绿地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损坏的树木不影响存活的;损坏的绿化设施可以修复的; |
责令其缴纳补偿费和设施损失费,可处以补偿费和设施损失费2倍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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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绿地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损坏的树木不能存活的;损坏的绿化设施不可修复的; |
责令其缴纳补偿费和设施损失费,可处以补偿费和设施损失费5倍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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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擅自损伤古树名木的; |
第十七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名贵树木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古树名木。对古树名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 禁止砍伐、损伤古树名木,不得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移植古树名木的,必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一条 (八):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损伤古树名木的,视其情节及损坏程度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擅自移植或者砍伐古树名木的,每株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损伤树木的次要枝条,不影响存活的; |
每株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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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树木的主杆或树根,可导致树木部分死亡的; |
每株罚款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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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树木可导致树木完全死亡的; |
每株罚款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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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擅自移植或砍伐古树名木的; |
擅自移植树木存活的; |
每株罚款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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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移植树木致死的; |
每株罚款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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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伐树木的; |
每株罚款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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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擅自在城市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动火的; |
第二十条 在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内,未经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广告、进行宿营和动火等活动,不得擅自喂食动物。 |
第二十一条(十):违反第二十条规定,擅自在城市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动火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经责令,立即改正的; |
处以1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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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责令,部分改正的; |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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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拒不改正的; |
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