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3 10:16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民政府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感动江城人物”之“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十大博彩公司开展“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吉市办发[2012]1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整个评选表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德为先、群众公认和实践性四个原则。 第二章 评选组织机构 第三条 团市委负责全市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组织成立全市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由团市委领导和具体责任处室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组织成立全市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和吸收熟悉本领域工作的各界代表组成。 第三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全市各高校(含高职)在校大学生。 第四章 评选标准 第七条 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推荐。 1.推荐方式。组织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申报的方式。需所在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推荐学校公章。 2.推荐途径。推荐方将被推荐人事迹材料报至团市委学校部。地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船营区北京路82号,联系人:李嗣斌,联系电话:62010740,电子邮箱:jls54xxb@126.com。 3.推荐材料。“感动江城人物”推荐表一份、2000字左右人物通讯一份、300字以内简要事迹一份(同时上报word格式电子文档)和JPG格式、红底免冠小二寸数码照片。 4.推荐时限。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第九条 评选。 1.确定候选人。“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组织召开评审会,初步确定候选人。 2.事迹考核。对候选人主要事迹的真实性进行考核。 3.征求意见和内部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为期7天的内部公示。 4.推荐资格复核。推荐单位组建考核组对内部公示期间被举报候选人进行参评资格复核。 5.上报候选人。内部公示结束后,报“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审定后,将确定的候选人上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社会公示。市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直媒体和网站对候选人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7.参评资格复核。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建考核组对被举报候选人进行参评资格考核。 8.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报市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全市“百名大学生励志之星”。 第六章 表彰奖励 第十条 颁发中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委、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证书。 第十一条 评选结果由市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并记入本人档案,并在评先选优、学习培训、扶贫济困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对有创业项目的励志大学生,团市委联合相关部门协调创业低息小额贷款,并推荐进驻青年创业园。 第十三条对需就业的励志大学生,团市委协调相关单位优先推荐。 第十四条对于家庭贫困的励志大学生,团市委给予助学帮扶。 第十五条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励志典型,组成巡讲团开展青春励志事迹报告会,并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报道。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团市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组委会名单 团市委副书记 王识开 团市委副书记 吴雨静 团市委学校部部长 王雪松 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宁 2.评审会名单 团市委副书记 王识开 团市委副书记 吴雨静 团市委学校部部长 王雪松 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宁 团市委权益部部长 曲彤 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副处长 杨锐 北华大学教育科学院党委书记 沈健 江城日报社图片部主任 闫斌 教育局党办副主任 周国辉 北华大学团委书记 张生 东北电力大学团委书记 戴可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团委书记 沈宪文 吉林医药学院团委书记 胡晋 吉林化工学院团委书记 许洪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孙凯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盛继前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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