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受理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将开展集中受理生态环境问题举报专项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积极监督举报,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办各有关监管责任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受理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20日
举报电话: 12369转拨0,0432—62405206
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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